张思锐律师,男,1968年9月出生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执业于吉林起兮律师事务所
长春市亚泰大街3766号中金名筑315室
咨询电话:13943131480
咨询EMAIL:zhangsirui@yahoo.cn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本文整理有关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

本问题所属法律专题:民事案件案由问题列表

上传日期:2010-12-17

 

以下是有关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规定,按照效力等级(正序)和施行日期(倒序)排列:

20060901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隐藏/显示条文

第一条 为了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20011101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隐藏/显示条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20060517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隐藏/显示条文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兴建了一大批大中型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中型水库移民为此作出了重大贡献。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努力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对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扶持政策不统一、扶持标准偏低、移民直接受益不够等多种原因,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有相当多的移民仍生活在贫困之中。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有必要也有能力加大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为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就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下简称后期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200508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隐藏/显示条文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200306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隐藏/显示条文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2005101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  隐藏/显示条文

原则同意你院第一种意见,即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19990214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拆迁强制执行的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隐藏/显示条文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强制拆迁前,应妥善解决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或者周转用房问题;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或者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裁决作出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拆迁的,方可强制拆迁。
  

20051123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隐藏/显示条文

(五)关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问题。审理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的房屋拆迁协议,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应依据国务院《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依据确认其效力。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一方当事人以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按照当地政府颁布的拆迁政策规定的标准履行拆迁安置义务的,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当事人坚持起诉的,应当驳回其起诉。因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房屋拆迁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引起的房屋拆迁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拆迁引起的纠纷等,均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应由政府有关部门解决。
  

以下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排列在前,并按照时间倒序排列。

20060227 陆廷佐诉上海市闸北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纠纷案